更新时间:2022.07.12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刑法关于枪支犯罪的罪名有很多,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为例,该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或者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及时报告丢失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对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