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地方政府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部分设定权;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只能是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部委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权。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些部委规章的话,这个时候是不能够设定行政许可权的,虽然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一些部门规章是不能够设行政许可的。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
不属于。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的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在我国部门规章制定权属于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