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股东协议书的内容:1、详细列明各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等;2、通过各方协商谈判后确定公司分红机制,在协议书中写明股权比例和分红;3、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股权回购制度等形式;4、规定纠纷解决方式和合同生效要件等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合伙协议书主要是为了维护双方合作的利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书中一定要有合作双方的姓名,和住址,合伙办企业的宗旨,合伙办理的企业名称,以及这所企业主要是向哪一领域发展的都要写清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合伙做生意的,协议应当这样写。合伙的事项是什么,这个是必须写清楚的、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人发生争议后,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合伙事项的解散和清算、
多人合伙协议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还有投资方式和持股比例,以及利润分成和亏损分担。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合伙人资格审查应包括合伙人的人格、能力、家庭状况、资产情况、是否有大额外债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如果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可以退伙。如果约定了合伙期限,则需要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可以退伙: 1、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了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的合伙人严重违反
至少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需要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合同无效; 2、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四点,分别是: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合伙协议; 3、企业名称标明了有限合伙的字样; 4、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注册有限合伙公司需要的资料,具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