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死刑复核的含义主要就是指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需要经过高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的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
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院可以复核死刑,高级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具有复核权,但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核准。死刑核准制度是指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制度。
死刑审查权是指审查死刑的判决和裁定的权限。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例宪法通过以来,中国死刑审查权经历了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1、1954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5项规定,
发回重审,是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关于死刑复核程序采取什么样的审理方式:我们首先要确定的前提就是死刑复核程序的性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人民法院结案一般是指,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就同一个事实进行起诉了。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一般对于法院判处死刑的犯罪人都会经过死刑复核的流程,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判定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刑诉法中,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死刑复核案件需要报请最高法院后,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