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
商业秘密合同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条件: 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断条件有: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客观上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主题上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
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为该信息不是众所周知,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被采取了保密措施等,如果行为人有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条件包括以下: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即被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