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驳回起诉还可以申请再审。如果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此,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
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
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再审过后不能申请再审,若是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不能,但可以提起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该判决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质疑并应当积极履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若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如果死缓判决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可以对案件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
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法律
当事人的再审被驳回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死缓判决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可以对案件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
终审判决后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要求上一级法院处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