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般属于非法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2、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4、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通过发行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有: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为担保的。这里所说的票据主要是指可以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所谓的其他产权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不同点有: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的对象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是针对某一特定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包括: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
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当事人经常以别人的名义骗取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干脆虚构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单位,与被骗人签订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对价无法兑现,给被骗人造成损失; 2、保证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其他虚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利用虚假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过抵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的辩点: 一、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二、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 三、行为人集资的数额是否确切; 四、是否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