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1、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进行协商计算,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2、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进行协商计算,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进行协商计算,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2、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一、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其赔偿给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多赔偿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时为止,即最多赔偿给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如果违反本法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适用本法。 2.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后1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部分请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双倍工资按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计算,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