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遗嘱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储蓄在××省××市××储蓄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
遗嘱人:XX年龄XX民族XX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
自书遗嘱须本人亲自书写,并署名和落款日期,遗嘱只能处分本人名下所有的财产,因此个人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
自书遗嘱只需要一份,不需要准备多份,前提是该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
严格意义上,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自书遗嘱有效期这一种说法。正确来说,应当表述为:自书遗嘱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在生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人在订立自书遗嘱之后,又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