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如果经验收不合格的,能够修复的,发包人应当支付价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或根据仲裁约定、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仍然无法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该司法解释共有28条,其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1至26条属于第一部分,属于主要部分,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理论上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债务。第一部分再细分,可以分为两部分。第1至23条是关于实体的;第24至26条是关于程序。第1至2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分为:和解、调解、总裁、诉讼四种方式。和解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进行和解;调解是由第三方进行说服以此来进行和解;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就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交由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处理;诉讼是没有达成仲裁,当事人任何一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请求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满足一些特别的无效要件,如果存在这些无效事由,合同即使满足一般民事合同的生效要件,也是无效的。例如: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解决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