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的法律概念为: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民事强制执行没有这个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民事判决裁定、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业仲裁裁决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应在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
中止执行满三年,不再执行。 执行中止,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一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
执行异议是不能申诉进行再审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书面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再审立案后可以申请中止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决定再审的同时,即在决定再审的裁定书上,法院会决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新的判决书,同时,法院会将原中止的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案件正常执
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情况的,中止诉讼。
中止执行满三年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中止执行满3年就不再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
已经执行的二审判决,如果有错误,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再审改判,已经执行的可以再执行回来。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
在行政复议期间,强制执行活动是可以中止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予以同意的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