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有多少胜率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充足的一般会胜诉,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有多少胜率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
诉讼案外人是能够对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其异议申请。
被执行人无权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被称为执行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根据《民诉意见》第199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可以作为案外人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还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
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