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放高利贷不会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息和逾期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属于一种民间借贷行为。高利贷是指,超出法律规定利息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的利息是不受法院保护的。因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主张高利息的行为是不会被法律所允许的。法律会保护高利贷的本金,也会保护高利贷中符合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
如有以下情形,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不用还钱: 1、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因为赌博等犯罪行
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
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的利息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高利贷约定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在法定标准以内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但超过部分的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利贷的相关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超出的部分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打击这种行为。但是高利贷的本金以及没有超过法律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