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不可以同时发生。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点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去世,而转继承发生的时间点是继承开始后,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两种继承方式发生的时间点不同,所以不可能同时发生。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具有无权代理的一般属性,客观上也有理由让善意的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2、法律效力不同,无权代理只有在被代理人认可或者被代理人知道别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继承人后死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但是,无论有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配代位人应该分配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有,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构成的。并且董事会可以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样。所有者权益与股东权益都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所享有的权利,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股东权益就是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的利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遗产时,如果其他人对遗嘱继承有争议的,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者区别如下: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是否接受遗赠要在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表示;不接受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
继承和分家析产的区别: (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法律行为。 (2)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