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项:1、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可适用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2、基础不同: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3、继承人不同:
转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区别在于:代位继承人只能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人可以是去世的继承权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不能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
代位继承的制度比较是: 1.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我国继承法和法国民法典属于这种类型; 2.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丧失继承权,都可以引起代位继承。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和我国台湾属于这一类型; 3.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两者的
1、在含义上: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2、在时间上,代位继承的
(一)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第一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二)概念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 4、两者的客体不同。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根本区别在: 1、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 2、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前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3、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