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涉外离婚的房产分割和一般离婚案件的规定相同。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涉外婚姻案件中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对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样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
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故国内房产的分割方法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
可以在夫妻其中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是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可以依据一方经常居住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是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男女双方
涉外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母亲共同生活,因此孩子还在哺乳期的,女方一定要利用孩子的年龄优势争取抚养权;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想要主张子女抚养权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具有抚养能力;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一直到宣告判决之前,有权撤回起诉,但是能不能撤诉,由人民法院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下面所说的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为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其法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判离。在诉讼离婚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一方不同意并没有用。相应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
离婚案件不可以反诉。因为离婚属于复合之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是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
离婚案件当然可以上诉。离婚案件中,不论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都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直至二审作出判决为止。如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婚外情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好之后即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选择诉讼离婚: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
涉港婚姻在国内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前往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向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涉港婚姻起诉离婚的,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