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在建工程是符合抵押物条件的就可以作为抵押物,所以说只要是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在建工程就能抵押。 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 第二,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二)运输工具; (三)海域使用权; (四)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合同债权不能作为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能作为抵押物的是以下这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但不包括合同债权: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
不能当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转让抵押财产的。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抵押权作为一项权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转让抵押财产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取转让所得的价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但是抵押人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且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不能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否则抵押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可作为抵押物的包括:(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多个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则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二)运输工具; (三)海域使用权; (四)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如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