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抵押权作为一项权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无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同意与否的影响,即使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物权也能发生变动,但是抵押权不受影响。
以下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债权人不能实现的债权部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将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不受影响,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该转让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该行为会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进行提存。
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抵押权实现的法定条件有: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 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行使抵押权 满足下列条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3、债务未清偿须不是因为债权人方面的事由所造成。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