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中违约的情形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造成违约; 2、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 3、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
合同中违约的情形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造成违约; 2、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 3、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造成违约; 2、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 3、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
合同中的违约情形主要有: 1、依照违约的时间,可分为逾期违约和预期违约情形; 2、依照违约程度,可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3、其他情形。
合同违约赔偿的计算标准为: 1、如果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手段、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显失公平等。 1.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相违背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包括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等。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 1、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