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
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追认无权代理等。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老人立遗嘱的步骤: 1.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最后注明年、月、日。 2.如果是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最后也要注明年、月、日。
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有若是将财产留给同一继承人的,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指定共同财产的继承人。也可以分别立遗嘱,指定特定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财产的份额。
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这也就意味着,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不相抵触的遗嘱,多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生继承时,按照各个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实行之后,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设立遗嘱不属于身份行为。身份行为,又称亲属行为,具体是指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身份行为是指建立、变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变更抚养权等。设立遗嘱的行为不改变身份关系,因此不属于身份行为。
立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的条件有: 1、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3、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包括: 1、立遗嘱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被欺诈和胁迫;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该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
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
遗产立遗嘱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符合下列情形的,遗嘱一般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
遗嘱的效力如下: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