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8
债权人死亡后,借条仍然有效,不因债权人的死亡而消灭。《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有价债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属于公民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此,债权人死亡后,合法的借条仍然有效,但需要区分是否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该债务; 2、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这时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的,则可执行其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尽管债务人去世,其债务是不会灭失的。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债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债权人死亡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债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债务人可以向其继承人履行债务,未确定继承人,导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可以提存。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人的债务一般而言是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还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由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这时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因
人死后名下还有债务的,以其遗产进行清偿,或者由其继承人以所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清偿。如果有受遗赠人的,则在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对遗赠人债务的清偿。如果同时存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有借条债务人不承认的话,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债务人死亡之后,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完全消灭。如果债务人名下有合法的遗产,同时又有相关继承人继承该笔遗产的,这时候根据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原则,继承人应当以继承遗产的数额为限度,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他的家人偿还
可以。原因如下:1、出于传统的道义,父债子还,可以请求家人还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也就是说要债务人生前留有继承财产,而且家人继承了这部分财产,这时候可以向家人请求偿还债务
债务人在起诉时死亡的话,债权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执行债务人的遗产。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若是法院作出受理后,发现被告人死亡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若是在受理前发现被告人死亡的,会作
债务人在死亡后没有财产的,首先应当确定其是否有配偶,如果债务人有配偶,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其配偶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其次,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其子女就没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其子女资源对债务偿还的除外。 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