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孩子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比如: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的债务;支付一方医疗费用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 4、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
下列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孩子的教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财产清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个人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孩子的教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第1条、第2条、第3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丈夫和妻子共同签署,丈夫和妻子一方确认,另一方随后追认,是双方共同意愿表达所欠下的债务。比如甲和乙一对夫妇,共同向丙借钱,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