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多人卖淫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行为人的目的,
组织卖淫的行为包括:组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组织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组织卖淫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有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组织卖淫罪的,可构成该罪的共同犯罪。
组织卖淫罪的表现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卖淫罪,指的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以其他方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该罪成立的前提是客观上已经存在组织、正在组织或者将要组织卖淫的人为前提。区分两个罪名: 第一,应严格区分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与帮助行为。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要严格区分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和帮助行为。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即招聘、就业等手段,管理或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协助组织卖淫罪,即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罪活动并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
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即采招募、雇佣等手段(手段行为),管理或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目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即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拉皮条、管账等行为,协助行为客观上
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多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具体有: 1、主要指妇女; 2、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3、在司法实践中组织男性卖淫是构成本罪的。 另外其量刑有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招募,雇佣拐卖等手段聚集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 3、强迫多人卖淫或多次强迫他人卖淫; 4、强奸后强迫
起刑点为有期徒刑五年。按照具体情节确定量刑标准。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