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留下遗嘱特定,那么子女就共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遗产按照
儿子女儿的继承权一般是同等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女儿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如果是养父母子女之间或者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只要双方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孩子就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进行个人财产的分配,那么是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是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女儿能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如果该建筑物损毁灭失了,宅基地是要收归集体的。 但是宅基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女儿是有继承权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则来处分,但涉及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平等分割的,那么可以依照约定进行分割处理。
女儿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继承权 首先,房产继承权属于继承权的一种,继承权具有与一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的特点,但不是身份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 其次,继承权的继承身份,是按照一定的继承顺位继
继子女有继承权。遗产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