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根据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021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
贵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三类。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在贵州省同一县、市、区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少数民族考生考研,不用做具体的报考学校专业的限制条件,只是毕业后限制就业区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还可选择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
刑事犯罪中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司法机关采取的羁押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其判刑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加分分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
烈士儿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儿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12分: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1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儿女照料9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