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
继承继承转让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必须先到房屋所在地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2、以前出口商品房的,必须由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3、继承权公证费按受益金额计算,即继承人继承的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百分之二来收取; 4、办理继承权公证
权是一种身份权,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以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存在的基础。同时具有财产权、人身权的性质,所以,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权利主体处分继承权时,不能像处
如果自然人生前没有遗嘱,又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民法典规定的制度,如果满足转继承条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
继承的内容不同。转继承继承人死亡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
转继承继承人死亡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如果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的,则继承人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债务已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债务。而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