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我国法律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主要方式可以是和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
抵押物不能直接归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债权人不可以直接执行反担保抵押物。因为反担保的作用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 债权人具体该承担的责任如下: 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
法院可以强制以物抵债。强制以物抵债一般是指,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强制以物抵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不管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只要申请人同意接受抵债
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以物抵债,法院在强制执行的程序中,如果经过拍卖或者变卖所执行的财产,无法成交的,则经过申请人同意,可以裁定以物抵债。法律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债权人是不能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的。如果债务人出现违约,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反担保物是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不可以直接扣押其店铺。债权人应保留好欠条之类的真实的证据,在多次正常催讨可债务人仍然拒绝偿还债务时,应通过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法益,而不能在对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扣押对方店铺或者其它财产。
债权人不能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债权人出卖质押物的,需要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出卖之前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或者债权人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不能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债权人出卖质押物的,需要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出卖之前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或者债权人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债权人不能直接执行反担保抵押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法律关于担保的规定。
抵押贷款的物品可以抵债。抵押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承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从法律的角度讲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抵押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多发生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