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房屋征收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 1.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
房屋拆迁补偿费规定: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3、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
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可以获得下列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4.停工留薪期间工资。5.实际发生的医疗费。6.住院期间护理费。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
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一般为七个月的本人工 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因工致 残、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到 期、劳动关系解除,或职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 系,则职工依法可以
法医鉴定轻伤应当根据伤残等级及其它综合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应当赔偿受害人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