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物权的效力有: 一、物权的支配效力。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 1、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2、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3、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4、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5、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三、物权的优先
收养指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自愿进行抚养别人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孤儿。收养别人的子女是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和养母,收养人称为养子和养女。虽然养父母与养子之间的关系不是由血缘关系引起的,但一旦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缘关系,受法律保护。《中
合同成立后的效力有,如果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产生法律效力,即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的履行义务;如果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合同成立后暂时还未生效。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
1、收养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同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抚养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负有抚养义务,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也
承诺书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意思表示不真实。此时当事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当事人,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不是依靠血缘,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直系亲属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收养属于一种合法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三、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
撤销权的效力有:债务人的行为无效,得利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利益等,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肯定评价,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效力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协议时,抵押合同成立,但不立即生效。合同方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生效。从法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