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等。
行政处罚罚款的滞纳金的计算应当按照如下方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罚款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先应当给付的金额。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举办听证的,则需要提前七天告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
行政处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