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则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
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定的考核期,也就是在这段时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其工作岗位要求的考核,于此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观察用人单位是否符合其期望,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时期。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试用期中,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应当根据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合同,计算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是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 因此,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除试用期之外,见习期间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