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能减刑的刑罚: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对仅实施犯罪预备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处罚。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刑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会减轻处罚。
罪犯死缓刑期已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故意犯罪,并且情节恶劣的,则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在死刑缓刑执行的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因此不会再执行死刑。若是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情形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与是否需要交纳罚金没有关联,如果其被判处罚金了则需要交纳,没有被判处则不需要缴纳。 罚金的适用方式包括: 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3.选
减刑并不会影响罚金的缴纳,所以减刑之后也有可能要缴纳罚金。罚金是独立的一种附加刑,可以和主刑并行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不缴纳的,缴纳期限届满的,法院会进行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答案是否定的。罚金属于附加刑,和有期徒刑一样是一种刑罚,必须履行,但不是减刑的条件,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减刑是要看在监狱服刑的表现。如果确有经济能力又不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刑罚。如果经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旧会判处刑罚,此时犯罪分子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