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若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即应当适用我国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国内一方,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
涉外及涉港澳台离婚案中律师的代理权限是律师可接受国外、港澳台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如委托人不能回到内地参加诉讼程序的,律师可以代理委托人提交与代理事项相关的授权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离婚意见书、委托人的身份材料、证据等相关法
涉外离婚的途径有两种: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
一、涉外协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
涉外民事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若重大涉外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适用特定法律的,从约定。如果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果最终适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离婚纠纷主要涉及的法律就是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围绕婚姻法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是目前解决离婚案件中能够适用的最高效力的法律。同时,当事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还可以使用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