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
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嘱无效。 2、有法定继承人。 3、有可以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涉外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对于涉外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的具体顺序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房产法定继承人有以下几种: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婆婆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顺序具有如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的,法定遗产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关于遗产继承顺序的规定有:继承开始以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无人继承的,归国家、集体所有。
关于房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顺序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放弃法定继承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法定继承不可以在同居关系中予以适用,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确定继承份额的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遗产数额应按继承人数平等分配; 2、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