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3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件构成:犯罪客体应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有: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
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素构成: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对象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情节严重的。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1、主观要件:故意;2、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3、客观要件: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没有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许可证,但违背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四
构成滥伐林木罪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取得了对滥伐区域林木有采伐资格的主体,未取得采伐资格的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林木管理秩序和林木保护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量刑规定是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这样处罚: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