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
押回重审应重新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使用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根据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建设规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一批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发现后及时予以变更;或者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是否予以变更。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五种,分别是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以及强制检验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因此交警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逮捕前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并无明确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
诉讼中各种妨碍诉讼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训诫、口头批评教育妨害行政诉讼的人; 2、责令具结悔过,命令行政诉讼人员写悔过书,使其认识错误,不再重复; 3、罚款,强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最多不超过一千元;
1、审讯传唤不是强制措施。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项强制措施。 3、审讯传唤不是强制措施而是刑事侦察措施。
单位犯罪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被告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2、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