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2008年申请仲裁,接受单位“私下和解”是“接受双方调解”还是“撤诉”? 既然“仲裁后裁决单位补发工资”不可能“不给出具裁决书”的。你确定是“裁决”了还是其他? 3、“第三次又找劳动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补缴社会保障有时效,只支持仲裁日一年前的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
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社保金的缴纳时效各地司法实践与仲裁实践并不同,个人认为社保金属国家强制保险,不应适用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对社保金也进行处理,从你的案情来看我认为你的案件并没有超过时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劳动仲裁后的补偿如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的补偿是由单位依法在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