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离婚后的财产处理问题,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
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是婚后办理按揭贷款买的房,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协议分配。对于财产分配先进行协商,对于自愿离婚的书面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载明财产分配事项。2.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判决。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自愿协商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然而应当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
一方私自处理的财产,若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未事后经对方追认,均属无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诈骗的处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诈骗违法或犯罪所得的赃款已经被嫌疑人挥霍殆尽的情形下,共同财产之中的一半可以用于退赔。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