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不是必须清算的,若公司是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果不是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必须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如果是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要包括:该企业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款;该企业的相关债务,如果是债务未到期的,也应当清偿,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当经股东大会确认;资产清算后的剩余
公司的解散事由:营业期限届满、约定解散事由达成、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清算办法: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再申请注销公司即可。
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下: (1)清算资料缺失导致清算不能,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情况下,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具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时可以解散; 2、公司解散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期间
(1)清算资料缺失导致清算不能,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情况下,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包括: 1、管理破产财产、债务等事项; 2、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 3、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4、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