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程序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首先,当事人决定上诉后,应当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其次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然后,检察机关立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最后,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再审。
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 1、当事人决定上诉后,应当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是否受理的通知书; 2、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检察机关立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
检察院刑事抗诉程序如下: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人民检察院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后,审查相关资料,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3、地方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被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
人民检察院抗诉条件有: (一)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二)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 (三)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重罪轻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为: 1、先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2、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法院; 3、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宣判。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凭借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