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所谓空股,就是通常所说的未付资本的股权。只要转让双方只要知道空股存在的事实,受让人自愿承担空股出资责任,不损害他人利益,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和维护。除非空股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否则受让人被欺诈,否则不应以空股为由判定此类股权转让协议无
股权转让的法律特征规定: 一、转让方必须是拥有合营企业部分股权的股东,受让方必须是作为合营他方或合营双方以外的中国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或外国自然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 二、股权转让的标的是属于转让方所有的投于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份; 3、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份转让的场所; 4、其他法律规定。
空股股权的转让规定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人应当告知受让人该股权并未交付。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
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法律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规定: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规定如下: 1.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
法律对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的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