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因此,其属于一种行政处罚。
从时限上讲,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停业整顿虽然同属在一定期限内中止行政许可的效力,但在适用范围上却有着较大区别。责令停产停业适用于被许可人全部被许可生产经营活动的暂时性中止,而责令停业整顿仅适用于烟草专卖业务一项,并不涉及其他被许可事项。因此,
责令停产停业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因此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申诫罚。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方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申诫罚的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并不包括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 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和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为能力的处罚。要求受处罚人停止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及各种业务活动,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