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一般债权人实现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是起诉的方式。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也无法达成一致的,债权人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债权。
抵押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抵押权,然后根据约定实现债权,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质押到期了,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的方式,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 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