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企业破产,要进行清算的,债务清偿权的优先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抵押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受偿。因此,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
业主就开发商破产时并不享有优先清偿权。 开发商破产,法院一旦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之前发生的债务,只是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只能等到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
破产清算,不是先偿还债权人。破产清算先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和普通的破产债权。普通债权是最后偿还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在我国企业破产清算时,不是先偿还债权人。破产清算先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和普通的破产债权。普通债权是最后偿还的。
破产清算并不是先偿还债权人,其有一定的偿还顺序。具体内容如下: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等。
优先清偿的债务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借贷合同公证过后不具有优先清偿权。在此债权上设置了担保物权的,可以获得优先清偿权。 借贷合同经过公证机构的证明,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