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安置房二次被拆的补偿具体如下: (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 (2)如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社保补偿包括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
房屋拆迁补偿的种类: 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撤销。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协议感到不满意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房屋征收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就因按协议搬离房屋。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双方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自愿达成。农村搬迁补偿安置样板: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社村民家庭安置方(丙方):见证方(丁方): 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经甲乙
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因为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也就是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再拆迁。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条件有: 1、协议中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2、拆迁非出租房屋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