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不同之处主要有权利内容不同。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人,只要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
刑事诉讼管辖一般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进行受理的分工。《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辩护: 1、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2、案件事实辩护: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
委托辩护人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为,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但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而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一)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一、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 1、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3、
民事诉讼法裁定的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应当回避的人; 3、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4、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等。
委托刑事诉讼代理人,参照辩护人的规定执行,因此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为:1、可以寻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2、可以找监护人或者其近亲属、亲友作为诉讼代理人的;3、人民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以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都必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