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所以,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没有居住满五年的家庭,可以按照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价格,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的,需要拿着契税的完税证明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过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
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市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 2、付款发票; 3、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 4、身份证; 5、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6、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应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确,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分析、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楚。是否有土地抵押、
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济适用房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根据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经济适用房是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并出售给特定人员的特定商品,其买卖必须遵守上
冒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理方式是,合同的相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购房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被撤销之前,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在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