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当事人不服房屋拆迁补偿决定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行政复议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征地拆迁的行政复议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写征地拆迁的行政复议书应当依次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一般不可以异地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诉讼一般确定为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拆迁被拆迁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未经行政裁决,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才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在未经行政裁决的情况下,其不具有行政强制拆迁的权力。
1.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资格审查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须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到位的证明。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
房屋被强拆诉讼书的内容如下: 1、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理由及证人证据; 2、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