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在法人人格否认时,滥用法人资格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 公司的债务自己还,还不了,破产免债。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继续负责任。 1,股东没有实缴完认缴的出资额,这时候,股东需要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
军训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负责管理军训的,保证军训顺利执行,直到军训完成,就是每天帮助班主任和教官,及时整好队伍,按时到场训练,并帮助教官做好班级管理与训练内容的落实; 2、每天要求同学按时到场训练,帮助同学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矛盾等,军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