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
价格欺诈赔偿费用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况主要包括: 1.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2.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3.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等。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
如果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为五百元。
属于价格欺诈的是: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虚假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
1、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保留商品去消费者协会投诉;2、可以寻找仲裁协会调解;3、还可以找行政部门申诉;4、到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如果经营者存在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在
价格欺诈的方面有: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虚假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
为了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
商家价格欺诈欺骗消费者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遭遇超市价格欺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进行价格欺诈的超市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房屋中介的主管部门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委。可以依次去房管局,消协,工商局,公安局、物价部门等部门进行投诉。